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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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對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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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獎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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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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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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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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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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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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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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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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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最高10萬元補助,對到期連續申請重新認定成功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補助,對新成為規模以上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規模以上企業,再給予2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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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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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關于進一步加快科技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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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發〔202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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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對納入統計監測的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情況進行評估,以評估結果為參考,以年度企業可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金額為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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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評估結果為優秀的企業,補助額度為100萬元至5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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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得到認定的企業自建研發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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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10萬元至5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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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認定的創業孵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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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10萬元至1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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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獲批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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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10萬元至2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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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央直屬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科研機構、一流高校等在我市新建獨立法人研發機構、科技創新平臺,并引入核心技術、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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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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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授權的發明專利和新登記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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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給予3000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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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申報PCT專利的分階段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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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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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登記審批的國家地理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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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給予5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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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育種并通過國家品種審定委員會、貴州省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為農作物新品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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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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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獲馳名商標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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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5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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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獲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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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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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獲貴州省專利金獎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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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1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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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專利申請代理、知識產權維權、知識產權托管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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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服務開展情況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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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先進裝備制造業、中高端消費品制造業、數字產業、新能源產業、新材料產業、健康醫藥產業六大新產業采取定向組織、并行支持、懸賞揭榜等模式遴選承擔單位實施市級科技重大專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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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不低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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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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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實際所獲得國家專項資金的25%比例給予匹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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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領域一中心”原則,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牽頭共建細分領域高水平產業技術創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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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建成的市級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給予10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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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鄉村振興。對新認定的市級、省級和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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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50萬元和2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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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星創天地”培育建設,對新認定的省級、國家級“星創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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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1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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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實施農村科技特派員行動,對省級科技特派員(三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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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級工作經費的50%比例給予配套,并擇優給予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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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地政府推動力度大的區域創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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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每年最高2000萬元最長不超過3年的專項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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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全國性、區域性、行業性創新創業大賽或創業展示、微路演等主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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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活動規模和層次每次最高給予2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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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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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 對開展“一企一策”轉型升級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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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微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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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工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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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發〔2018〕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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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或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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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獎勵500萬元、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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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工業設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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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獎勵500萬元、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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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過國家兩化融合貫標試點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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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獎勵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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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智能制造試點項目或示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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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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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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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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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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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獎勵500萬元、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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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工業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或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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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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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標桿或產學研結合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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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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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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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獎勵500萬元、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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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質量標桿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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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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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國家級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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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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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品牌培育試點示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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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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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銷售收入首次超過2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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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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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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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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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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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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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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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項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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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主板或海外其他證券交易市場上市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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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總額為100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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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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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總額為50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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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三板”上市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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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總額為15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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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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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投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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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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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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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陽市產業 大招商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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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發〔2018〕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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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廠房租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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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租金補助年限為5年,第一年按100%補助。第二年至第五年,對當年平均市級經濟貢獻額度每平方米200元以下的,按廠房租金的50%給予補助;對當年平均市級經濟貢獻額度每平方米200元至400元(不含400元)的,按廠房租金的75%給予補助;對當年平均市級經濟貢獻額度每平方米400元及以上的,按廠房租金的100%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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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資產建設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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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資產移交之日起分期回購,五年內購完,每年回購重資產投資總額不少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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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配套本地化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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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企業采購中小企業配套產品年累計在1億元及以上的,按不超過新增采購結算額的1%給予采購方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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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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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引進的大數據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的,經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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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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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轉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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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建設實際到位投資額度20%,一次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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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建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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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建設實際到位投資額度20%,一次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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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規獎勵。對新引進服務業企業年內達到上規入統標準并納入統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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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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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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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區域性商業銀行在貴陽市新設立分支機構的,分別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和100萬元;民間資本發起新設立,總部在貴陽市的民營銀行,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對在貴陽國際金融中心新設立的金融機構總部、準金融機構總部,實收資本在10億元(含)以上、5(含)—10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500萬元和200萬元。對新設立或新遷入貴陽市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實收資本達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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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旅游業支持。對引進國際知名度假酒店管理品牌的,建成并正式運營后;對獲得國家5A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稱號的景區;對獲得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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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補助項目業主100—200萬元;一次性給予300萬元、2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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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物流業支持。新引進物流企業獲“國家3A”、“國家4A”、“國家5A”資質證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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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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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進物流企業實現物流信息整合形成物流云,信息化建設資金投入在50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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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資金投入10%的比例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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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商貿業支持。在二環路以外新建的大型專業市場;對國際知名一線品牌在貴陽市新設立地區總部或分支機構的;對國內外知名、市場占有率高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供應鏈服務平臺在貴陽設立區域運營中心和物流分揀中心,經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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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投資主體100至300萬元的一次性市場培育資金獎勵;給予100至5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給予一年辦公場所實際租金50%扶持,單個企業扶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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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業支持。新引進世界500強企業在貴陽投資建設文化創意項目,經認定且固定資產投資20億元以上的(不含土地出讓/劃撥費用);對“中國文化企業30強”在貴陽投資建設文化創意項目經認定且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以上的(不含土地出讓/劃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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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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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展業支持。在貴陽市舉辦展覽,天數達到3天以上的(含3天),首屆舉辦展位數達到200個以上的。對取得UFI、ICCA認證的機構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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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展位補貼500元;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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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務業支持。新引進的社會資本投資非營利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且實際到位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對新引進的民辦養老機構投資固定資產用于增設養老設施且實際到位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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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同期基準利率給予貸款貼息,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貸款貼息,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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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獎勵。對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及其他對貴陽市經濟社會發展帶動作用大的企業在貴陽市首次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綜合性總部、區域性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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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不高于5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開辦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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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獎勵。將設在貴陽市的分支機構改制為子公司或企業總部的,經認定,其對貴陽市本級新增經濟貢獻總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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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年內可按其對市級新增經濟貢獻額度的50%對企業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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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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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貴陽市引進產業鏈上下游項目及符合貴陽市產業發展方向項目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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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個項目獎勵累計不超過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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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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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建自用辦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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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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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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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促進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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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發〔2014〕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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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股權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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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募集資金)達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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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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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募集資金)達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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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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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募集資金)達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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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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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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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立或新遷入貴陽市的互聯網金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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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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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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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貴陽市互聯網金融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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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發〔2014〕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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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企業在貴陽市區域內,新購建自用辦公用房、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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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相應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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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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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獲得營業稅及所得稅獎勵、高級管理人員所得稅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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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專業服務團隊,具有項目發現、篩選、孵化、投資能力的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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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最高不超過每年30萬元的補貼,連續支持不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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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產業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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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知名或經中國電子商務協會認定的國內十強電子商務企業,在園區設立全國性、省級以上區域性總部商務辦公中心及建立倉儲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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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10億元以上,總部年交易額達1000億元以上,本地區域性總部3年內年交易額達100億元以上的,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在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土地,按程序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給予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市、區(市、縣)兩級留存部分額度100%的產業扶持資金以支持項目建設,并給予1億元的項目投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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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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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貴陽電子商務產業園發展的優惠政策(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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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發〔2013〕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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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二十強電子商務企業,在園區設立全國性、省級以上區域性總部商務辦公中心及建立倉儲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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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5億元以上,總部年交易額達500億元以上,本地區域性總部3年內年交易額達50億元以上的,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在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土地,按程序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給予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市、區(市、縣)兩級留存部分額度50%的產業扶持資金以支持項目建設,并給予5000萬元的項目投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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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配套生產型企業財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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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區(市、縣)級留存部分額度20%至100%的產業扶持資金以支持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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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內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中市、區(市、縣)兩級留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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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至5年給予90%獎勵,第6至10年給予60%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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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園區電子商務提供核心配套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中市、區(市、縣)兩級留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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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至3年給予80%獎勵,第4至6年給予50%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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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入駐園區中小型電子商務企業,經認定后,給予辦公場地租金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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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經營一年后按20%至50%的租金進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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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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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的園區企業,減按15%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支持園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軟件生產企業、集成電路企業認定,符合稅法規定并經認定的企業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符合稅法規定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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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建立實訓基地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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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給予50萬元至20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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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品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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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為“物爽貴陽”的旅游商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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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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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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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鼓勵和促進全市旅游商品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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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辦發〔2018〕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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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銷售額突破300萬元的單項“物爽貴陽”旅游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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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銷售額10%且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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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品企業和電子商務企業在淘寶、京東等第三方交易平臺開設網店或建立自有網絡銷售平臺,年銷售“物爽貴陽”旅游商品收入達500萬元以上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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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銷售收入的10%至15%給予網店一次性扶持獎勵,收入1000萬以上的額外給予網店一次性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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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面積達到1000—2000平方米,且營業一年以上的旅游購物中心;經營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以上,且營業一年以上的旅游購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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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一次性給予經營單位50萬元、80萬元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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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貴陽市以外的地方設立“物爽貴陽”旅游商品銷售網點、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貴陽旅游商品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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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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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產、銷售“物爽貴陽”旅游商品的企業可享受貸款貼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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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額度不超過100萬,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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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成功在新三板、中小板(創業板)和主板掛牌上市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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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150萬、500萬元和1000萬元的獎勵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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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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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定為貴陽市創新型領軍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進行培育的。區塊鏈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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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的補助;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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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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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支持區塊鏈發展和應用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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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辦發〔2017〕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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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3個20萬元”扶持條件的區塊鏈微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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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10萬元財政資金補助、20萬元的稅收貢獻激勵以及20萬元的相關貸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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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貴州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區塊鏈創新發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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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理自用原則,經審核后免費入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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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圍繞區塊鏈場景應用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被認定為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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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一次性5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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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區塊鏈測試、數字資產鑒定、評估、抵押等專門機構的,經認定獲得相關資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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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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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認定的區塊鏈領域的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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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級支持額度,市級按1∶1比例給予配套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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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認定的區塊鏈領域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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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100萬元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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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認定的區塊鏈領域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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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100萬元資助,對已經認定并考核優秀的上述創新平臺,給予持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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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以區塊鏈場景應用為主的創業創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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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不超過建設費用總額20%且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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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以區塊鏈場景應用為主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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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100萬、50萬、30萬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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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年度考核的市級以上區塊鏈創業創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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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運營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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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區塊鏈領域眾創空間(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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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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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區塊鏈領域眾創空間(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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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年度考核評分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40萬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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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服務和技術成果并簽訂技術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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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交額的5%給予資助;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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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制定區塊鏈技術及場景應用相關標準的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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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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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制定區塊鏈團體標準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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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1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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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國家科技財政撥款的重大科技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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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國家財政資助額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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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定為貴陽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在簽訂示范工作合同后、實施示范工作一年后經中期檢查合格的;三年示范工作結束后經考核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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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資助10萬元。繼續給予3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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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區塊鏈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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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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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貴州省專利金獎的區塊鏈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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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1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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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以轉讓、實施許可等方式購買專利所有權或專利使用權,交易額在20萬元以上屬非關聯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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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易額的1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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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企業技術及場景應用項目符合《貴州省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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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貴州省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以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比例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或總投資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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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企業通過融資擔保方式獲得的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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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全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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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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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分階段獎勵1000萬元、500萬元、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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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上市(國內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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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與券商正式簽訂輔導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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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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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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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貴陽市委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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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黨發〔2014〕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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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申請材料獲證監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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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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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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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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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上市(國內中小板和創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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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與券商正式簽訂輔導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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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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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申請材料獲證監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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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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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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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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